當前報章為 第20160425號
2016年04月25日
星期一
醉駕撞死人不顧而去 司機上訴獲減刑 死者家屬不滿‧議員指存漏洞
2016-04-25
【本報訊】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四日凌晨四點,西灣民國大馬路一名醉駕司機撞倒一名踩單車的老翁後不顧而去及後老翁不治的奪命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於本月中旬二審上訴獲更改刑事定性後,刑期及罰金均獲減,刑期由十三年半改至四年半,罰金由二百八十萬元減至一百八十萬元。死者女兒馮小姐昨日向傳媒表示,不滿法院判決,不明白肇事者獲大幅減刑及減罰金的原因,又認為做法起不到阻嚇作用。議員區錦新指,上訴後刑期及罰金獲大幅減免反映法律存在漏洞,希望盡快修改醉駕刑罰。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四日凌晨四點,當時二十六歲的職業司機,醉酒駕駛私家車,在民國大馬路撞倒踩單車的老翁後不顧而去及後老翁不治,肇事司機去年五月初審時被重判監十三年半,非財產損害賠償二百八十萬元,二審上訴獲更改刑事定性,減刑至四年半,最終賠一百八十萬元。中級上訴中,被告部分上訴獲裁定為勝訴,改判監禁四年半,但部分敗訴,並將生命權賠償由一百二十萬元減至九十萬元,其配偶的非財產損害賠償由三十萬元減至二十萬元,每名子女的賠償由二十萬元減至十萬元,但被害人所受之非財產損害賠償金額維持為十萬元,共一百八十萬元。
不明大幅減刑原因
死者女兒馮小姐,昨日向傳媒表示不滿終院判決,以及表示不明白大幅減刑及降低罰金的原因。對於二審判決,即十三年半刑期及二百八十萬元,認為可以接受,但上訴的刑期及罰金大幅下降,認為沒有在受害者家屬感受而考慮,也不能對社會起阻嚇作用。
陪同馮小姐約見傳媒的區錦新認為,上訴後刑期及罰金獲大幅減免反映法律存在漏洞,刑幅上下限太大,希望盡快修改醉駕刑罰,提升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