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430號
2016年04月30日
星期六
新法忽允開授課型博士惹爭議 蘇朝暉:與國際接軌
2016-04-30
【本報訊】審議中的《高等教育制度》法案允院校開設授課型博士學位課程惹起社會熱議。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蘇朝暉昨說明,授課型博士課程的課堂會較密集、要求較高,開辦須經質量核證等,重申此舉是提供辦學彈性,更多與國際接軌,以提升院校競爭力。
網民熱議授課型:何不辦付款型?
本周三立法會二常會審議高教法時,提及未來院校可開辦毋須做研究、寫論文和答辯的授課型博士學位課程。相關報導出來後旋即在網上激起熱烈討論,質疑之聲不少,批評這將令學位貶值,未來或周街都博士,更有揶揄不如開「付款型」博士。
事隔兩日,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昨忽然通報傳媒,要「介紹高教法草案中不同類型的課程」。蘇朝暉表示,注意到市民較多討論新法的課程內容,當中可能未必很理解,故與傳媒「傾一傾計」,又強調他們樂意溝通,好讓民眾掌握更準確修法訊息。
碩士也可開授課型
蘇朝暉介紹,授課型博士學位課程的教育大綱需要幾項要件,一是課程安排相對密焦、要求高,二是「可能」包括一部份實習,三是須呈交專業實習報或論文,但論文性質與研究型的「係有少少唔同」。
蘇朝暉續說:「無論點都好,每個學生要攞到研究型的博士(學位),或授課型的博士(學位)呢,係一樣要付出好大的努力,符合資格先可以達到呢個水平。」他補充,新法同時允許開設授課型碩士。
蘇:授課型也是有質素的
對於授課型博士學位認受性低、貶低博士頭銜等質疑,蘇朝暉強調,相關課程開辦都需要經質素保證、通過學術評審機機認可,學位取得也要符合課程要求等。
蘇朝暉明言,不期望每間院校都開設授課型的碩士或博士課程,但此舉可打破限制,更多令本澳高等教育與國際接軌,不會香港有、澳門冇,且對某些畢業生有很大好處,如很有經驗的企業高管人員,就有機會取得相關博士學位。
院校未來若通過全校的質素認證則有權自主開辦新課程,毋須再經審批核證,令人擔心課程質素會出問題。蘇朝暉回應,這不代表這類課程沒質素核證,因院校認證就已要求其有內部程序保證新開課程有質素,而政府也會檢視該程序,未來會設配套行政法規去處理。
蘇朝暉又謂,授課型在外地有其他名稱,如專業、非傳統、應用型、教學型的,在英國、澳洲和香港都有這類型的學位課程,且趨勢是地越來越多,常見的範疇有工程、商業行政、教育和法學。
副學士招內地生? 蘇:現做法不行
此外,蘇朝暉也介紹副學士文憑課程,指出本澳雖九成高中生可升大,但全澳六成七人沒高等教育學歷,因應本澳經濟要轉型,需要更多高學歷、高質素和有能力的僱員,故這實有助在職人士取得更高學位,也可讓畢業生在探索發展志向多一個選擇。
被問到副學士會否如其他學位等開放非澳門居民報讀,蘇理解的是,目前經高教育統籌招收內地生來澳讀的是學位課程,而非文憑課程,故看不到可按現有模式來招內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