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稅務信息交換》法律開始諮詢

2016-11-23

【特訊】《稅務信息交換》法律的修訂主要是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能配合由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的“稅務信息透明與交換全球論壇”所訂立的“專項稅務信息交換更新標準”及“金融帳戶自動信息交換全球單一標準”的要求,擴大稅務信息交換法律的適用範圍,並允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由原本只能執行專項信息交換,進而亦能執行自動及自發信息交換。新法亦能讓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具備足夠的法律基礎及條件,使能應對和通過國際組織未來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執行信息交換能力所作的評審。

財政局現就有關《稅務信息交換》法律開展諮詢,諮詢文本主要內容包括:(i)重要新增條文概念簡介、(ii)草案文本內容及(iii)原八月二十四日第20/2009號法律條文與建議修改的草案條文比較表三部份。諮詢期由2016年11月22日開始,至12月23日結束,為期32天。諮詢文本可於財政局網站查閱及下載(www.dsf.gov.mo),歡迎業界和相關部門實體或團體在諮詢期內對本諮詢文本的內容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