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居已申報財產移轉印花稅逾六百宗

2017-02-09

【特訊】據澳門電台消息,財政局回覆該台查詢時表示,截至上月11日,已申報海上居單位的財產移轉印花稅個案有 620宗,已全數繳納金額逾 1.2億元。

按照 2013年 3月生效的樓花法,預售樓花需取得工務局的預先許可。工務局表示,局方沒有海上居地段獲發預先許可的資料。而法務局表示,已作物業登記的海上居樓花的承諾轉讓行為,符合樓花法的過渡規定。

至於有否發現違規推售海上居樓花,房屋局回覆時表示,樓花法規定房地產中介人等實體有義務提供與樓花交易有關的文件及其他資料。局方又呼籲市民欲購買不動產前,應先瞭解有關不動產購買、出售等法律法規。

房屋局再次提醒市民購買樓花前應瞭解土地批給情況

▲就北區私人樓宇項目銷售樓花事宜引起社會關注,房屋局呼籲,市民欲購買“樓花”前,應瞭解有關樓宇的土地批給租賃等情況,小心注意風險;同時,亦提醒房地產中介人代理“樓花”的銷售,須向客戶提供土地批給租賃情況,包括臨時批給、確定批給或土地批租期等資料,保障買家權益。

根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之規定,房地產中介人有責任向客戶及利害關係人提供不動產的資料,如:業權狀況、土地性質,以及使用年期等。此外,倘房地產中介人銷售樓花時,須向客戶提供土地批給租賃內容,包括臨時批給、確定批給或土地批租期等資料。

房屋局持續對房地產中介人及經紀進行監察,並透過不同的渠道作廣泛宣傳,以加強房地產中介從業者對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從而提高其守法意識,尤其是“樓花”買賣方面,房地產中介人必須將從發展商取得關於不動產的資訊,包括不動產的價格和法律狀況,以清楚、客觀及適當的方式提供予其客戶。

同時,房屋局呼籲市民欲購買不動產前,應先瞭解有關不動產購買、出售等法律法規,以保障個人權益;倘市民對房地產中介的代理資格有疑問時,可要求其提供與發展商簽訂的代理銷售“樓花”的房地產中介合同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