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院增設第五刑事法庭

2017-11-28

昨日出版的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第31/2017號行政法規,在初級法院設立一刑事法庭,現簡介有關內容。

按照第31/2017號行政法規,在初級法院設立第五刑事法庭,並設一程序科。自設置第五刑事法庭之日起,新設程序科接收屬其他刑事法庭程序科的卷宗及文件;重新分發卷宗須以隨機及平均分配工作的方式進行,以確保第五刑事法庭程序科接收其他程序科五分之一的卷宗。該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第五刑事法庭設置之日起產生效力。

此外,該期公報亦公佈了第107/2017號行政命令,訂立初級法院第五刑事法庭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設置並開始運作。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