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碗船廠片區文評 下周展諮詢會有三場公眾會

2018-01-19

【本報訊】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文化局已於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啟動荔枝碗船廠片區的評定程序,並將按《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進行公開諮詢。《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公開諮詢期為六十日,由一月二十二日至三月二十二日,期間將舉行三場公眾諮詢會。

《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被評定的不動產」有四個類型:紀念物、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建築群及場所。由於荔枝碗船廠片區的景觀價值尤為突出,並與「場所」的定義特徵 (人類與自然的共同創造) 基本相符。所以,諮詢文本建議,以「場所」作為其待評定階段之不動產類型。

劃定臨時緩衝區

考慮到荔枝碗船廠片區與其相鄰道路在城市結構及功能上所具有的邏輯關係,文化局已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把荔枝碗周邊區域,劃設具一定必要性的臨時緩衝區。範圍包括田畔街與碼頭前地間的一段荔枝碗馬路、待評定的不動產與該段荔枝碗馬路之間直接相連之空間、與待評定的不動產直接相連的海關建築,以及其院落範圍。

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荔枝碗船廠片區的評定程序於十二個月內完成。文化局代副局長梁惠敏表示,荔枝碗現存十二間船廠,「天鴿」前,文化局進行一次簡單的臨時加固,「天鴿」後,進行了全面的臨時加固,未來會增加巡查次數。

《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公開諮詢專題網站 www.culturalheritage.mo/Survey/laichivu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