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兩度偷運海產進口

2018-04-12

【特訊】澳門海關聯同民政總署對進口本澳之海產食品進行聯合稽查行動,期間揭發一艘漁船在未具備准照的情況下,先後於本月8日及10日,分別將130公斤生蠔肉及1023公斤貝殼類海產偷運進入本澳,澳門海關已立案追查海產偷運進入本澳後的用途。

案中被扣查之海產食品在未具備准照及未經檢疫的情況下偷運進入本澳,澳門海關將根據《對外貿易法》對兩名涉案漁民作出起訴,一旦罪成,可被科處罰款澳門幣五千元至十萬元,而扣查之貨物則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並移交權限實體作銷毀處理。

海關呼籲市民不要購買來歷不明及未經檢疫的海產,如市民懷疑有任何走私活動,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24小時舉報熱線:2896 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