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611號
2018年06月11日
星期一
荔枝碗船廠片區文評活化兩回事 關注組批文遺委員 本末倒置
2018-06-11
【本報訊】文遺會委員認為,荔枝碗船廠片區受到《文化遺產保護法》保護後,將難以活化,所以,不建議把片區列為法定文物。「守護荔枝碗造船村關注組」副召集人談駿業表示,活化的討論應在評定文物之後,《文化遺產保護法》更不是規定,可以活化的不動產才能獲評文物。
日前,文化遺產委員會進行閉門會議後發出新聞稿宣稱,十四名委員不建議把荔枝碗船廠片區列為法定文物,當中的理由是列為文物後將制約活化。「守護荔枝碗造船村關注組」副召集人談駿業覺得,那些委員可能未清晰自己參與的是甚麼會議,他們給公眾的感覺是本末倒置。
談駿業表示,討論文物評定和活化是兩回事。從文物評定的角度,委員只需討論荔枝碗船廠片區的文化、歷史等價值,從而向政府建議或不建議列為法定文物。至於如何活化,可在評定文物後討論。他提出,文化遺產能夠展示歷史、建築、文化價值已經足夠,不是必定要活化的。
「《文化遺產保護法》有否規定,一定要可以活化才把不動產評定為文物?《文化遺產保護法》有否規定,評定為文物焦點就是活化?沒有這些規定。」談駿業認為,若荔枝碗船廠片區具有文化遺產的價值,卻因難以保育而不把片區列為法定文物,文化局的執法魄力真的不足。
若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受法律保護,可以預料船廠建築群將被大幅拆卸。官員曾提及將有空間展示昔日的荔枝碗。談駿業回應,若政府是如此盡情活化,荔枝碗便名存實亡。他提出,不應把歷史變為平面,不應只能閱讀冷冰冰的文字和圖片,卻應在原本的空間感受。並說:「我們需要有溫度的歷史。」
日前,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明,將邀請專家學者來澳向介紹列為文物和活化的分別。談駿業表示,「守護荔枝碗造船村關注組」長年在地紀錄荔枝碗,卻得不到政府的重視,那些專家學者,甚至文遺會委員花了多少時間呢?硬要片區接受其他地方的活化模式的話,澳門的元素、特色如何?
上星期,傳媒沒有接到列席文遺會會議的採訪通知,文化局長穆欣欣解釋,這是由於大部份內容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也為了保障委員的發言受到尊重。談駿業提出,正因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不應只尊重一、兩個人,甚至十七個人而不讓公眾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