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研究冷氣機滴水罰款累進

2018-07-06

【本報訊】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關注冷氣機滴水問題,認為目前六百元定額罰款過低,欠缺阻嚇力,建議修法引入罰金累進制,對再犯者加大罰款金額。民署回應認同現罰款金額過時,會回去研究。

民署及環保局昨到北區社諮會,介紹冷氣機滴水問題,以及食肆油煙機設置和油煙排放問題的跟進工作。

副召集人梁彥邦、委員何敬豐和張煥恩會後引述官員稱,民署今年一至六月接獲冷氣機滴水投訴個案四百九十九宗,經勸喻後沒改善而去檢控的個案有 一百八十九宗,檢控率逾三成一。

民署介紹,他們執法是採取先視後兵的方針,不會主動巡查,是在接到有關投訴後才派員跟進,先向對方發出改善通知書,十日後再覆查,若未改善,就會正式票控罰款。有關覆查期過去是十五日,早前經諮委關注後已縮至十日。

委員們普遍認為,現時按公共地方總規章,冷氣機滴水只定額罰款六百元,對比香港是罰款上限為一萬元、之後還不改善最高可罰至二萬五千元,實阻嚇力不足,並建議考慮引入累進制,針對再犯者加重罰金。

對於累犯加罰金的建議,官員認同,隨社會發展,冷氣機滴水只罰六百元,或已有些過時,會去研究相關建議。

另食肆油煙排放方面,有關部門去年共收到四百八十九宗油煙排放之投訴,檢控的有八十八宗。環保局於一四年底推出《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諮詢,當中建議餐飲場所管道排放油煙濃度限值由每立方米2mg收緊至1.5mg,不過至今未有下文。

對於何時正式推行新標準,環保局官員未有回應時間表,只謂還在跟進相關研究中,包括與民署商討,期望不用大幅修法。與此同時,當局已對新開食店建議採用該新標準,冀日後銜接時不會有太大反應。

有委員希望,政府可重新考慮推出協助業界升級、改善油煙處理設備的資助或支援計劃,鼓勵食肆主動從硬件上改善油煙排放問題,為美食之都的發展添磚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