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浩輝倡設過渡性中初院

2010-10-21

【本報訊】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見圖)在司法年度開幕禮上表示,隨著近年案件以倍數上升、司法人員及法官人數增加,現時他們的法院設施嚴重不足,實「難以容忍」,故有必要短期內尋場所設過渡性中級和初級法院,以保其正常、安全及有效運作。

難以容忍法院設施不足 岑浩輝在致辭時批評,過去每年要求政府解決法院設施不足問題,至今杳無音訊,與此同時,隨著近年案件倍數上升及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數的增加,相關設施嚴重不足的問題,已到「難以容忍的地步」。雖然新屆政府已著手籌建新的各級法院大樓,但即使是儘速推進,預計需時也要約五年甚至更長才能完成。而且,因應第一審法院和中及法院人員增加,他認為:「實有必要近期內尋找另外的設施作為中級和初級法院過渡性辦公場所,以確保司法機關的正常、安全及有效運作。」 在人力資源方面,岑浩輝相信,只要未來幾年內配合好相關培訓和實習工作,「司法效率不符合人們合理期望的問題,將會得到根本的解決。」因為,明年中就會有九名實習法官畢業,投身法院工作,而新一屆實習司法官的培訓招考工作也進行中,加上自今年起每年將有十多二十名懂中葡雙語的法學士在葡學成歸來,再者又有本地法每年畢業學士,已提供到一定的人資來源。

司法效率低非辦事效率低 岑浩輝重申,司法效率低下原因,除了訴訟程序有待簡化外,根本癥結在於法官數與受理案件數的增長不成比例,還嚴重脫節。他解釋,葡國為五千市民一個法官,本澳五十三萬人卻只有三十三名履職法官,但在未審結案數上,本澳只有近一萬二千件,還不到葡的百分之一。 岑又說,在新時期,各種深層次矛盾問題會不斷湧現,市民對司法機關的期望和訴求將越來越多和強烈,因此各法官和司法文員不但要有「高度的廉潔自律、以訴訟當事人為本的意識」,且在合法下,優先審理對案件當事人有緊迫性、在社會影響廣的案件,「這不但有利於維護法院和法官個人的尊嚴和形象,而且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和諧與發展。」 總結上年度情況,他認為在各人員的努力下,各級法院有了相當程度的改善,包括審結案件數增,未審結的減少;及時審理涉及面廣、影響深遠的案件,維護市民的合法權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