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隊員營淫窟

2012-07-28

【本報訊】一名保安部隊人員涉嫌自今年初開始,租用鏡湖馬路一大廈單位用作賣淫架步,於內地游說女子來澳從事賣淫活動。該保安部隊人員至今已收取了該批女子約二十萬元肉金,司警昨日拘捕該保安部隊人員和一名同伙男子,並追緝二至三名涉案人士。

案中主腦姓何,三十三歲,保安部隊人員,另一名男子姓吳,二十五歲,娛樂場老虎機操作員。

司警接報揭淫窟查獲六妓女

今年一月份,司警局接獲線報,鏡湖馬路一大廈單位有人從事賣淫活動,司警員經偵查,於前(二十六)日下午四時到上述單位搜查,在單位內查獲六名涉嫌從事賣淫的女子和一名嫖客,六名女子年齡由二十一至二十八歲,來自湖南和重廈,持合法旅遊証件。

妓女性感照網上招徠

司警經調查,於昨(二十七)日上午到廣華新邨一單位拘捕吳姓男子,隨後邀請何姓男子到司警局協查,兩人供認犯案。吳姓保安部隊男子負責租用鏡湖馬路單位,及為賣淫女子拍攝性感照片上載互聯網招徠嫖客,而吳姓同伙負責賣淫女子的飲食和日用品,另於內地有同伙負責尋找女子,著她們來到上址從事賣淫活動,由於這些女子所持旅遊証件只可在澳逗留一星期,故單位每星期更換另一批女子,每星期均有二至六名女子於上址賣淫。

每周更換一批妓女

每名女子賣淫所收肉金為三百元,但每次均需繳付當中一百元給何,吳兩人平分作租用上址費用,何每隔一至兩日到上址向該批女子收取,初步估計由年初至今,兩人已收取了約二十萬港元,司警相信有兩至三名人士於內地協助兩人尋覓女子來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