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促盡快認定善豐事件責任

2012-10-24

 

【特訊】立法會議員陳明金要求政府盡快認定善豐花園事件的責任主體,並相信事件可能涉及多方,他口頭質詢當局,會否按照利益迴避原則,成立獨立調查小組跟進,以及交代鄰近出現問題大廈的解決方法。陳明金又說,善豐等住戶曾在事發前多次向工務部門投訴鄰近地盤的施工問題,但事發後,主管官員對投訴似乎並不知情,他要求當局說明原因

陳明金口頭質詢如下:

「政府墊支2200萬元發放特別津貼,安置受影響的善豐花園住戶兩年,但是,這只是暫時的安置,徹底解決相關問題——是重建還是修復,應該盡快有一個說法,而其前提首先是要認定責任主體。

為此,向行政當局提出口頭質詢如下:

1.善豐花園的初步檢驗結果顯示,大廈主力柱爆裂與混凝土的質量有關,是否意味著承建商需要負一定的責任;政府當年收則驗樓不力,未及時發現有關的質量問題,又應該負上多大責任;蘇豪薈地盤的施工,對附近大廈的影響,也可能與事件有關聯。由於牽涉到多方可能的責任主體,同時按照責任認定過程中「利益迴避」的原則,政府是否會成立獨立的責任調查小組,跟進相關工作?

2.事實上,在處理相關事件的過程中,工務部門處理市民的投訴求助,確實存在過失。善豐花園、利昌大廈住戶,曾就大廈開裂、鄰近地盤施工產生的震動等問題,多次向工務部門投訴,如果及早重視投訴,採取及時有效的措施,對附近大廈的影響可能就不會如此。但是,直到事發後,主管官員對相關投訴似乎並不知情,甚至可能講大話,這種過失是否應該向社會作出說明,而不是不了了之?

3.善豐花園住戶得到暫時安置,相連的利昌、廣興、澳華大廈出現不同程度的傾斜、開裂,這三棟大廈的問題又應該如何解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