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查獲五十六支仿真槍

2012-11-02

【本報訊】一野戰用品專門店負責人涉嫌利用空運郵包,將一批未經申報合共三十件的仿真槍零件及螺絲配件自東南亞空運本澳,海關監視並搜查中區和北區共三地點,再撿八支未經申報入口的仿真槍械,海關根據相關法例將物品充公及處以罰款。

案件發生於今年三月,海關口岸監察廳關員在國際機場海關站檢查一班東南亞航線飛機運載抵澳的貨物,經X光檢測,發現兩箱快遞郵包懷疑藏有受管制物品,故採取監控交付措施。在郵件第二次通知書發出後,一名姓陳,某野戰用品專門店職員到郵局領取兩箱郵包貨物,關員即採取截查行動。

八支未具進口准照連同配件充公

關員搜查兩箱郵包發現內藏有未經申報入口的仿真槍械零件及螺絲配件共三十件。陳姓女子供稱受店舖持牌人指使取貨。海關在治安警情報廳及其槍械暨彈藥科支援下,到中區和北區共三個地點突擊搜查,共扣押另外四十九支長仿真槍、七枝短仿真槍、合共五十六枝 。由於上述物品均為受管制物品,經相關部門檢測後。該五十六枝仿真槍,其動力焦耳在零點九至一點九之間,未符合可列入真槍的二焦耳動力規定,但其中八支未能提供進口准照,連同兩郵包的三十件,合共三十八件物品,宣告充歸政府所有,而該野戰用品專門店三十餘歲持牌人,將根據相關法例處以罰款。

海關副關務總長譚燕雯稱:市民若郵寄包裹物品進出境時,均需按對外貿易法規定,依法向海關申報。海關如發現違法情況,必須依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