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態:不賠現行準線圖

2013-07-05

【本報訊】政府已明確回覆立法會:《城市規劃法》生效後,若私家地的發展因實施城市規劃而縮減,而土地擁有人只持有現行的街道準線圖,將不會獲得政府賠償。一名直選議員認同政府的取態,但擔心商界議員將會成功「翻盤」。 商界和地產界議員要求,若私家地的發展規模因實施城市規劃而縮減,應按現行的街道準線圖 (不具法律效力的、相當簡略的過渡性文件) 等文件,獲得政府賠償。雖然,政府日前已修訂《城市規劃法》法案關於賠償的條文,不過,立法會的法律顧問和第二常設委員會的議員,一度認為條文不清晰,要求政府澄清。 昨日,委員會主席、間選議員陳澤武(見圖)表示,政府已明確回覆:《城市規劃法》生效後,若某幅私家地發展規模因實施城市規劃而縮減,而土地擁有人只持有現行的街道準線圖,又未獲發工程准照,按照《城市規劃法》,政府是不用作出賠償的。簡單地說,政府沒有依從商界和地產界議員要求。 不過,一名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的直選議員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政府在賠償方面的取態是值得支持和肯定的,但是,事態的發展仍有隱憂,擔心商界和地產界的議員聯同立法會法律顧問,利用法律的技術「翻盤」,迫使政府屈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