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續WiFiGo營運商約一年

2013-09-25

【本報訊】政府的「WiFiGo」無線寬頻系統的營運服務合約月底到期,電信管理局表示,由於需時去評估服務未來發展,故會按現行條件與營運商澳門資訊中心續約一年。 為期三年、金額逾七千萬的「WiFiGo」判給合約九月三十日到期,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昨透露,當局已決定與現行服務營運商澳門資訊中心續約多一年。 原因是服務推出以來,政府收到許多用戶意見,而且使用情況日漸增加,故需要重新評估服務的營運情況,對其未來作規劃,包括增加那些地方選點、提升服務等,在考慮到時間不充足,以及保持服務的持續性和質素下,故與營運商續約一年。 政府公布現行合同每年要支付公帑約二千三百萬元,合共七千三十多萬元。陶永強稱,這純屬預算,現時實際支出只是五千多萬元,一年平均下來一千多萬元,主要是租用專線費和服務費,而今次續約涉及的金額完全按該合約條件,只是多加入通脹因素去計。 至於去年被爆出該系統存在資訊審查爭議,陶永強稱當時已解釋清楚,重申這並非審查,只是一個過濾功能,提醒和建議不要登入有問題的網站,完全是保障用戶。 根據澳門資訊中心資料介紹,現時「WiFiGo」全澳逾一百個服務點,每月錄得超過二十萬成功連線次數。該中心負責人為徐德明,亦為新固網營運者Mtel的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