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提醒謹慎選購大閘蟹

2020-10-07

市政署加強對市面銷售及供應大閘蟹之零售及餐飲場所進行巡查

【特訊】因應近期大閘蟹陸續上市,為確保供澳大閘蟹的品質安全,市政署加強巡查市面售賣情況,亦特別提醒業界和市民不論透過網購、代購或實體店出售、供應之大閘蟹,均須接受強制衛生檢驗檢疫,違法可被檢控。而消費者亦應向可靠商戶謹慎選購。

市政署持續透過嚴格的入口檢驗檢疫制度以及市場巡查機制,對入口並在本澳市面銷售之鮮活食品嚴格把關。市政署亦開展對供澳大閘蟹品質安全工作,包括與內地權限部門保持緊密聯繫,落實供澳大閘蟹的預檢措施,加強源頭監管。自二零一七年起,已對直接供澳的大閘蟹採取預檢措施,即本澳業界可自行與符合供澳資格的內地大閘蟹養殖場配對。在有關養殖場正式供貨到澳門前,須通過市政署預檢,其大閘蟹才可輸入澳門,且在出貨前須由來源場監管當局直接封簽,避免混入其他貨源,以確保符合供澳的安全品質。

同時,因應大閘蟹陸續上市,已加強對市面零售、批發及餐飲場所進行巡查,確保貨源來自合法途徑;並對其貯存、展示、售賣及貨源紀錄保存作出監察及指導,保障食用安全。

市政署特別提醒食品業界,不論以任何形式,如網購、代購、實體店出售或供應之大閘蟹,均須接受強制衛生檢驗檢疫。食品入口商、批發商、零售商、食肆及街市攤販等必須謹慎選擇貨源,切勿供應及出售來源不明之大閘蟹,並須確保經檢驗檢疫進口;必須保存食品的來貨單據及銷售記錄,以供權限部門查核來源及掌握食品供應鏈。

消費者在選購大閘蟹時,應到信譽良好及衛生可靠的店舖,切勿單憑網上廣告圖片便決定選購,購買前須清楚貨品來源;另外,應選購生猛、外殼完整有光澤、沒有異味的大閘蟹,一旦蟹隻死亡,容易產生大量微生物,有機會影響健康,不宜繼續烹煮食用。倘消費者對大閘蟹來源存疑或經非正途運入本澳出售,可致電食安熱線2833 8181舉報。

市政署將持續加強巡查,倘查獲涉嫌生產經營、銷售及走私須依法接受檢疫而未經檢疫之食材,將根據《食品安全法》對有關行為人作出檢控。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五萬元至六十萬澳門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