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公務員

聘用有原因

2021-02-26

【本報訊】早前,直選議員蘇嘉豪透過書面質詢向政府提出:加強監察「外勞公務員」制度不被濫用。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回覆質詢時表示,就聘用外地人員較多的部門,其聘請的原因主要是缺乏相關專業人才,當中包括資深的專科醫生、法證人員 (電子證據)、翻譯人員 (特定 / 少數語種) 等。他強調,特區政府一直以優先聘用本地專業人才為原則,並以開考作為招聘人員的恆常程序。

截至去年五月三十一日,聘請最多外地人員的是衛生局 (四十九人;當中,二十八人內自內地、十一人來自葡國、八人來自台灣、兩人來自香港)。該局表示,聘用內地及海外資深醫療人員來澳,是為應對醫療服務發展需要,進一步強化醫院人力資源配置,提高醫院各專科的技術水平及為配合仁伯爵綜合醫院的整體發展需求,協助臨床及帶教工作,以及起到在經驗和技術上互補等作用。

第二個聘請很多外地人員的部門是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二十七人;全數來自內地)。該局表示,在國家教育部的支持下,聘用內地優秀教師來澳參加交流計劃,目的是搭建專業對話平台,分享教學經驗,共同促進專業成長。那些內地優秀教師在完成一至三學年的駐校交流工作後,與當局的工作合約隨即完結並返回原居地,同時自上述計劃中脫離。

第三個聘請很多外地人員的部門是司法警察局 (十二人;十一人來自內地,一人來自萄葡牙)。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僅表示,其轄下各部門一直嚴格遵守第 12/2015 號法律第十七條的規定,只有在澳門難以招聘到相關專業範疇的人員,或擬聘用的人員具特別才能的情況下,方會以個人勞動合同聘用外地人士擔任專業技術職務。有關聘用程序完全按照上述法律第十八條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