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

2021-03-09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7/2021號行政命令,訂定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二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選舉日。

第3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各候選名單在二零二一年立法會選舉的開支限額。根據該批示,各候選名單在二零二一年立法會選舉的開支限額定為$3549622.00(澳門元三百五十四萬九千六百二十二元)。

第20/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更改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收費表,自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起生效。更改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外地僱員及非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每次檢測費用為澳門元九十元。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