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通則修改草擬已最後

2022-06-01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提到,集中處理授權和人員調動問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修訂案草擬已最後階段,也已聽取政府內部及公務員團體意見,稍後會交立法會審議。

張永春昨立會回覆直選議員施家倫質詢表示,政府正檢視現行公職法律制度中有關各級官員職權規定,已開展上述《通則》修訂工作,當中包括完善官員權責部分,如清晰規範部門領導日常行政尤其人事管理權限,以減少層層授權,提升行政效率。

修法另一重點是增強人員調配制度的靈活性,包括整合、調整現行適用於編制內人員的徵用、調任、派駐制度,並擴展適用至行政任用合同、個人勞動合同、以專有人員通則獲任用人員。還調整轉職制度適用範圍,打破部門及職程間限制。經實際考慮後,不會搞人員調動資訊平台。

適量增派深合區公務員

同時為配合橫琴深合區建設需要,也會把「臨時定期委任」擴展適用至澳門特區以外的公共部門或機構,且專有人員通則人員亦適用。張永春強調,這是保障派到深合區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基本不受影響,「他們肯去橫琴工作已係好大貢獻」,唯當中還有一些要變通處理,如珠海公務員不存在超時工作支薪之計算。

目前派駐深合區澳門公務員約三十多名,張永春說,經研究跟進後認為需要適當增加,但不會大增加,始終深合區要發展的四大產業,澳公務員中熟識的有限,而當地人員發展是不會以派澳公務員為主。

官員問責不涉是次通則修法

至於官員問責方面,張司稱,政府就設立領導及主管人員專有紀律制度,以及修訂《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及《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已展開相關研究工作,以確保高官權責一致,未有修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