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回覆古城牆質詢

2022-10-24

【本報訊】《鄰近加思欄馬路城牆倒塌事故-最終調查報告摘要》提及,嘉安閣側三角形砌石矮牆可起到作為嘉安閣側的砌石護土牆的水平支撐的作用,相關私人地盤承建商沒有對拆除三角形矮牆後對砌石護土牆的影響進行詳細的評估和分析便拆除三角形矮牆。不過,工務局在最近的質詢回覆提及,負責相關私人工程編製計劃的技術員曾就古城牆的穩定性作出分析及評估,表示三角形矮牆不具備支撐作用,可以拆除,相關拆除方案獲得文化局同意下得到工務局接納。

六月九日,加思欄馬路的地盤出現山泥傾瀉,受到法律保護、建於十七世紀上半葉的長約五十米城牆遺跡(軍事設施)倒塌約十八米。

直選議員梁鴻細早前在書面質詢表示,《鄰近加思欄馬路城牆倒塌事故-最終調查報告摘要》顯示,嘉安閣側三角形砌石矮牆,可起到作為嘉安閣側的砌石護土牆的水平支撐作用,拆除三角形砌石矮牆必然會改變砌石護土牆的穩定狀態;私人地盤承建商承認,沒有在相關矮牆拆除前,進行詳細的影響評估和分析。

梁鴻細提出,本次事故發生前,既得知拆除三角形砌石矮牆,會增加古城牆下塌的風險,為何相關部門會批准拆除工程進行?文物附近所有工程須經審批,影響古城牆保育安全的工程審核工作尤應嚴格,請問相關工程的授權及審批情況如何?事件中所涉政府部門是否已履行所屬的監察職能?

對位於鄰近城牆遺跡的兩項工程,公共建設局局長林煒浩引述文化局表示,該局主要是在文化遺產保護的範疇,對屬於文物的城牆遺跡發出保護意見及要求,包括要求建築設計須距城牆作出退讓並制訂施工保護方案,同時要求工程負責人須對城牆遺跡實施多項必要的數據及安全監測,並制定相應通報及處理機制等。方案獲權限部門批准後,由工程負責人落實執行。

並稱:「在審批私人建築工程項目的過程中,土地工務局表示,負責該私人工程編製計劃的技術員已就古城牆的穩定性作出分析及評估,表示三角形矮牆不具備支撐作用,可以拆除,並且對於古城牆提出鞏固、保護及監測措施;土地工務局在聽取及獲得權限部門同意的前提下,經審視相關資料後,接納有關方案。」

梁鴻細也表示,《鄰近加思欄馬路城牆倒塌事故-最終調查報告摘要》反映,該地盤設置的監測系統,僅能反映該地盤的基坑開挖情況,未能有效監測古城牆牆體;且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卅一日至二零二二年五月廿七日,各監測點的監測數據變化值均為零,以致無法準確測出預警值並向相關責任人通報,即整個監測系統都沒有發揮保護古城牆,乃至保護社區安全功效。

續問:按理整個監測計劃,由設計、審批,都應該經過政府部門審批,監測系統僅能反映基坑開挖狀況,無法為古城牆狀況作出預警通報,其監測地點及頻率都不乎合要求,為何相關監察系統方案仍可通過?

林煒浩回應,監測點的設置是為監測該位置受工程影響出現的變化,而監測數據的變化,是與工程實施、地基條件等因素密切相關。為減少工程對古城牆的影響,有關私人工程的開挖位置已進行退縮,並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增加工程範圍外的城牆監測點,監測方案在獲文化部門確認後實施。

再稱:「根據第三方報告的分析,是次坍塌事故是因古城牆下方砌石護土牆最先失穩而誘發古城牆倒塌,事故成因主要涉及到多個疊加因素共同作用下誘發,加上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的極端暴雨進一步弱化該砌石護土牆的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