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港人認罪參與暴動

各被判囚16至19個月

2023-02-10

【香港中通社2月9日電】 2019年11月有示威者非法佔據香港理工大學,警方拘捕多人。當中有三名被告在案件開審後承認暴動罪,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16至19個月。

3名被告年齡介乎26至30歲;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暢運道與科學館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另外,他們在同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在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3人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暴動罪名則獲準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法官判刑時表示,雖然三人自稱為義務急救員,但行為對理大內的示威者有支持和鼓勵作用,以兩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各被告開審後認罪,予以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