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航專營權年底結束

政府擬開放民航市場

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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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行政會昨完成討論《民航活動法》法律草案,為落實逐步開放民航市場的政策,特區政府擬透過發出牌照的方式批准設立更多中以澳門為基地的航空公司。民航局局長潘華健表示,澳航專營合同延期後,將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結束。配合該法的修改,意味著,屆時將結束澳航專營的局面,以發出牌照批准設立更多中以澳門為基地的航空公司。

訂發牌制度批更多以澳為基地航空公司立戶澳門

行政會昨公布完成討論《民航活動法》法律草案。行政會發言人兼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見圖)表示,鑑於現行規範澳門民航活動的法規生效至今已逾二十年,為落實逐步開放民航市場的政策,特區政府擬透過發出牌照的方式批准設立更多以澳門為基地的航空公司,為配合新的商業航空客運業務制度,特區政府重新制定該法案。

法案適用於澳門及其管轄空域內進行的一切民用航空活動、由本地或外地航空企業以澳門為目的地或出發地的航空器的運作,在澳門註冊的航空器,以及適用於澳門境内的機場。民航局負責監管、規範、管制及監察民航活動,相關人員享有公共當局的權力。為落實澳門航空運輸市場的開放,法案對商業航空客運業務制度進行規範,要求從事商業航空客運業務者必須先獲發業務牌照、須在澳門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並作為主要營業地,並且證明具備適當資格、技術能 力及財力等,以保證可履行法定和牌照義務。法案對現有的航空運輸服務承批人作了過渡安排。

法案設處罰制度,民航局可中止或廢止執照、許可或證明書,以及在必要時可採取防範措施,違法者可被科處罰款。為配合國際民航組織提出的安全管理政策,倘違法行為對民航安全不構成嚴重危險,法案新增容許涉嫌違法者可在指定時間內補正不合規範的規定。

潘華健表示,澳航專營合同原定於二零二零年完結,因疫情延期三年,將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結束。期後,可以發出牌照批准設立更多中以澳門為基地的航空公司,將現有以公用事業特許制度變為發牌制度,希望吸引設更多航空公司在澳門成立。他強調有關修改是按社會需求及社會發展而考量,亦看到民航業的發展趨勢,特區政府希望慢慢逐步開放市場,協助本澳發展更多國際航線及其他航線。

問到目前有否收到有航空公司查詢及有在澳立戶意向?潘華健表示,暫未收到任何申請。他希望,澳航專營權完結前,立法會能夠完成討論有關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