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近日兩宗交通事故通報有誤

黃司稱不滿意已要求部門改善

2023-09-07

黃少澤回應傳媒提問

【本報訊】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批評警方向傳媒通報突發事故的機制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也表示,不滿意警方就近日兩宗交通事故的通報。他提出,一向要求齊全、及時、準確通報嚴重突發事件,警方亦有相同要求,只是最近兩宗交通事故的通報出現問題。又指出,已經召集轄下所有局長開會評估事件,且要求各個部門改善。

上星期,一輛私家車高速行駛,兩度衝紅燈,先後與汽車和巴士發生碰撞,最後撞上葡京酒店前行人路的花圃才停下;就此事件,警方當日向傳媒發出簡短通報:近葡京酒店,發生一宗涉及兩輛私家車與一輛巴士相撞之交通意外,無傷者送院、無人被困。

對此,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批評,警方近年的通報機制「簡單化」,令記者根本難以判斷事件的重要性和新聞價值,甚至有時更出現「漏報」的情況,被質疑有隱瞞之嫌。

事隔數天,一輛電單車遭到一輛衝紅燈的警車撞倒,警方當時向傳媒發出短訊:於澳門馬博士巷,發生一宗涉及一輛私家車與一輛電單車相撞之交通意外,有一名傷者送院,無人被困,本局現正處理中。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早主持上半年罪案統計及執法工作數據簡報會。有記者提問警方向傳媒的通報機制問題,司長表示,他也想主動談談這問題,他坦言,那兩宗個案的通報存在諸多問題,續稱:「我本人唔滿意,吳錦華局長都唔滿意。」

「呢類突發事件其實有嚴重,有唔嚴重。」若是嚴重突發事件,尤其涉及造成社會恐慌的事件,警方通報傳媒的訊息要更加齊全、及時、準確。

續提出,警方接報後,通報的訊息內容不可以簡說是發生一宗交通意外,基本上含有時間、地點、傷者的受傷程度、涉及人士。若未能通報原因,要清楚說明有待調查,之後再補充。若傷者涉及小童、長者、殘疾人士、執法人員,或者涉及執法車輛,應該視為嚴重突發事件。

以上是第一階段的處理,黃少澤提出,第二階段的通報亦要及時,不可以一天之後才通報。第三階段是盡快通報最後的調查結果。續稱:「呢個係毫無疑問,我要求係咁樣。其實,治安警察局本身嘅要求亦都係咁樣,只不過今次執行過程當中,係出現咗問題。」

黃少澤也提出,治安警察局內部通報機制亦有問題,就是主管沒有及時向領導層匯報。續稱:「領導層都唔知,呢個係一個問題。其實,一直以嚟,我要求一旦有嚴重案件,各個部門唔可以發個訊息就算數,而係要打電話揾到局長、揾到司長為止,要講清楚發生咩事,同埋依家跟進係點樣,訊息發布係點樣。」

然而,治安警察局的主管沒有告知局長、司長。黃少澤表明,這是不可接受的。他提出,通報嚴重突發事件,對於社會穩定、市民知情權是非常重要的。並稱:「第一次通報只係初步訊息,之後陸續通報,而且及時準確通報,呢個先係我哋畀社會嘅應有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