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澳航專營合約將屆滿

民航活動法冀能盡早通過

2023-09-13

黃顯輝(左)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邀請政府代表列席分析及討論《民航活動法》法案,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昨會後表示,由於特區政府與澳航專營合約將於今年十一月九日屆滿,若《民航活動法》法案未能於此日期前通過,政府代表表示,會考慮延長相關專營合同。而三常會亦希望能盡早完成該法案的討論。

正因應特區政府與澳航專營合約將於今年十一月九日屆滿,時間緊迫,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在第七屆立法會第二會期休會期間,特別於昨、今兩日召開會議,邀請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民航局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就《民航活動法》法案作討論。會後,黃顯輝表示,該法案對澳門特區管轄空域內進行的民航活動作出規範,對象包括商業航空運輸、航空作業、通用航空航空器的運作、一般機場、直升機場等。在進行相關航空活動前,營運公司需要先獲民航局發出的經營許可證,而且營運商需要在澳門註冊;但軍事、警務航空器、解放軍等軍事活動,進行的航空器活動則不受此法案所規範。

他續指,上述活動的監管實體為民航局,由於《民航活動法》法案中涉及民航局組織法的部份條文修改和廢止,民航局組織法需要修改,以達到與該法案作出適應的銜接,配合《民航活動法》法案的生效。但是與該法案同步生效還是隨後修改,政府代表未有作出介紹。另外,他引述政府代表會上表示,若《民航活動法》法案未能於澳航專營合約屆滿前通過,會考慮延長相關專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