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電子政務法一般性通過

2023-12-05

【本報訊】電子政務法於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生效至今三年,立法會昨再一般性通過包含該法及相關法規的修法案。法案將進一步擴展電子政務的應用範圍,落實共部門與司法機關及公共資本企業之間公文往來「無紙化」等。

張永春昨引介《修改第二/二零二零號法律〈電子政務〉及相關法規》(見圖),修改主要包括擴展公務通訊、文件及電子證明的適用範圍,使公共部門與司法機關及公共資本企業之間實現公文往來「無紙化」;讓司法機關可向公共部門或當事人以電子方式發出證明書,只要電子文件符合法案規定的技術條件,便視為已遵守所有法定格式要求。如公共部門將告示刊登於部門的網站內,便視為已遵守張貼告示於公共部門的法定要求。如公共服務涉及私人實體提供文件,在當事人的同意下,公共部門可透過私人實體提供的聯網系統直接查閱相關資料,免除市民遞交。當收件人查閱電子地址的郵件時,有關通知視作完成,即使收件人未查閱相關郵件,一般情況下郵件在發送後第三日亦視作完成相關通知。而電子證明文件的課稅標準改為徵收定額的印花稅,司法機關亦可透過電子方式將訴訟文件複本送交當事人。

議員對於公共部門之間公文實現「無紙化」表示認同,有議員提出需要推動未習慣使用電子化政務的人群,如長者,增加使用電子化服務,亦有意見關注到以電子代方式取代傳統的刊報通知,會否存在當事人沒有留意而造成不知情的情況。

張永春表示,今年七月起,公共部門已實施內部試行無紙化公函、九月進一步推進至機密文件電子化,解決傳遞機密文件問題,至今已有九十萬份公函實行無紙化。面向公眾的電子化服務,只是現有服務以外的多一種選擇,不是強制性,未來會透過團體,鼓勵長者和特殊團體增加使用電子化服務。

另多位議員關注政府通告

多位議員關心公共部門告示刊部門網站的規定,張永春承認,居民或未必知道去看、甚至具體在網站甚麼位置等問題情況,未來方向是考慮架設一個統一網站,分門別類去公布相關通告等,方便居民查閱、搜尋。至於要在中葡文報章刊登的問題,張稱今次修法不涉此。

至於議員還關注會否藉此引發新一輪詐騙手法。張永春強調,當局不會以一戶通名義發出短訊,更不會附有網址鏈結,若出現後者則九成以上為詐騙,也已要求各部門盡量避免用短訊通知手段。

他又指,完成今次修法後,會繼續疏理法案,適時再提出修法,讓立法工作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