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新經屋訂價升逾七成理據不明

林宇滔促交代如何訂價

2024-02-05

【本報訊】政府早前發文交代A區十三個經屋項目三期申請之單位平均呎價為三千三百元及二千四百三十元兩價,唯還未經法定的行政長官批示最終作出公布。立法議員林宇滔指新價較對上一期申請的大幅升價逾七成,有關訂價實為「不可能」結論,並質疑兩個新價基本一樣,只是分實用與建築面積計而已。

林宇滔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經屋售價訂定理據、詳細計算數據和公式、政府出售全部經屋後可獲利多少、有否豁免經屋溢價金,以及會否將剩餘經屋改為夾屋等問題。

林宇滔在當中提出,房局公布經屋售價,但未見依經屋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將單位售價經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並於《公報》公布。且房局新聞稿並未有交代各經屋項目的詳細訂價理據,坊間對有關售價均提出不少質疑。

不同新經屋法的經屋售價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舊經屋法規定經屋售價:「尤其須考慮能成為此類房屋的受惠人的購買力,樓宇的座落地點、建成年份,單位在樓宇總體結構內的朝向及位置、面積及類型。」

然而,沿用舊法的一九年期經屋申請訂價以實用面積計,平均呎價高達約三千三百元,較前一期以相同法律及訂價標凖、在二○一六年公布價格的經屋的約一千九百元的實用面積呎價大幅飆升逾七成。

同期數據升幅未見有七成

同期本地月收入中位數僅由一萬八千元,升至目前的二萬元,住宅樓價指數也僅約有一成的微升。林宇滔認為這均無可能推論出一九年經屋訂價較上期經屋高出逾七成的結果。

林宇滔強調,本澳多年來興建經屋項目均毋須任何補貼,且是盈餘項目,政府只要落實更多經屋建設,不單可解決居住需求,更是可提供更多社區設施的賺錢生意。

新價下政府勢賺更多

以實用面積呎價約一千九百元的日暉大廈經屋項目為例,其提供的二房單位就有二百八十八個。該整個項目造價不到二點五億元,但按其單位售價,首輪出售就可收回二點八五億元,已有盈餘,還有歸政府所有的群樓設施如商鋪和公共停車場。故此今回在售價大升下,政府盈利將更豐厚。

若實用面積維持約七成就兩價實為一樣

對於今次政府在兩個不同計法下有兩個不同售價,林宇滔以經屋過去實用面積約七成計算,政府今次性質完全不同的經屋呎價實基本一致。有不少社會意見質疑,當局根本並未嚴格按照新舊經屋法不同機制的計算訂出經屋價格,而是在訂定同一呎價後,分別以建築呎價及實用呎分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