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不動產評定行政法規公布

新增六法定文物建築

2024-03-09

現是國父紀念館的文第士街一號房屋即將列為「法定文物」(資料圖片)

【本報訊】在《第四批不動產的評定》行政法規公布及在翌日生效之時,本澳便有六項建築成為「法定文物」,包括:趙家大屋,以及現是國父紀念館的文第士街一號房屋等。

行政會完成討論《第四批不動產的評定》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見上圖),為保護本澳具重要文化價值的不動產資源,特區政府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對本澳六個具本土文化特徵、資料齊備、論證充分、評定條件成熟的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序。經聽取不動產所有人的意見,對每項不動產進行文化價值的評估,再由文化遺產委員會發表意見,以及進行公開諮詢。評定程序完成後,特區政府制定此行政法規。

六個不動產項目包括:兩項紀念物(澳門趙家巷廿四至廿六號的趙家大屋;現是國父紀念館的文第士街一號房屋);兩項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澳門媽閣上街的原媽閣屠場舊址;原路環衛生分站舊址的路環碼頭前地路環九澳港海關站);兩項建築群(美副將大馬路五十五至七十三號及連勝馬路一百一十八至一百二十號,現有「望廈山房」;美副將大馬路二十八至三十、三十四至三十六號及俾利喇街一百五十一至一百五十七號,現有住宅及冼星海紀念館)。

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回應傳媒時表示,不是所有建築被評定為文物後,一定用於文旅或對外開放。現有六百多座被評定的建築物,很多屬於私人擁有。當然,作為文物建築,其資源和底蘊很值得被運用。將成「法定文物」的六個項目中,媽閣屠場舊址已被納入媽閣塘活化片區的其中一座建築,將會對外開放;趙家大屋將有系列修復,也會對外開放。她指出,將會很快開展趙家大屋的修復工程,有待招標後才能確定完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