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圍打造特色小店美食街

關注文物保育人士反應負面

2024-03-19

_光復圍是「碩果僅存的內港複合空間」

【本報訊】將光復圍變成美食街,引客進入下環消費!?對此,關注文物保育人士李凱欣表示,保育是文旅的前提,這個邏輯除了適用於光復圍,亦能應用於澳門的旅遊發展。過度開發爭取人流,不利於可持續發展。

日前,有集團負責人揚言,計劃把光復圍打造成有數十間特色小餐廳的美食街,配合特色賓館,以美食吸引旅客進入下環舊城區消費。對於這個消息,不少關注文物保育人士的反應負面,其中一人是李凱欣。

修讀城市規劃學位的李凱欣指出,光復圍是「碩果僅存的內港複合空間」。整個內港最重要的文化遺產,除了騎樓建築、碼頭的單體建築,還有圍里。在多個圍里中,光復圍是保存得最完整及最具規模的未被開發圍里,既是社區空間,也是建築群。

李凱欣強調,尤其是今時今日的內港已經碎片化,只能從單幢建築見到昔日內港的繁華。作為一個社區氛圍,光復圍反映內港的歷史同生活面貌。她說:「光復圍建築群的原真性保存得相對完好,開發這樣性質的建築群是『敏感的』,一不小心,便會做成不能逆轉的破壞。」

二零一一年,工務局發出光復圍的街道準線圖規定「保留現有建築」。十年後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卻由「保留現有建築」變成「保留臨街立面及屋頂特徵」,這被文物保育人士視為「倒退」。就算如此,在二零二二年的城規會中,仍有委員提出「放寬限制」,草案需要退回工務局研究,至今未見新的草案。

李凱欣認為,光復圍的歷史價值很高,只是保留立面和屋頂特徵是粗疏的規劃條件,對於保育光復圍的空間價值是完全力度不夠。她提出,一旦需要開發,文化局更應發出更細部、更清晰的規劃條件,包括窗框、招牌等要求,以免造成尤其是建築細部的不可逆轉破壞。

之前,文化局不斷宣稱,光復圍既不是「法定文物」,也不在另一「法定文物」的緩衝區內,這種說法似乎是想社會覺得當局的「寬鬆規劃條件」已是盡其所能,且是合情合理合法,不能要求更多。李凱欣反問,政府很多年前已對內港、圍里進行保育研究,為何光復圍仍未列為「法定文物」?

「澳門不缺飲飲食食的地方。」具有旅行業務經驗的李凱欣也提出,內地流行的「城市漫步」、「文化旅遊」的「底層邏輯」,就是要尋找被隱藏、未被開發的街區風貌,追求原真性。那些旅客想要的是其他地方找不到的澳門歷史氛圍;若要開發,應該圍繞這個邏輯去做。她說:「低調,是這個年代最有效的城市品牌營銷策略。」

「文物保護不應該被視為開發的枷鎖,而是一種支援。」李凱欣也提出,街區氛圍、建築的獨特性保護得越好,越會顯得項目的獨特,才能有效於項目的創意營銷,提高開發的投資回報率。她重申保育光復圍與開發光復圍並非不能並存,但在這個環節,很取決於文化局的力度和態度,該局應該發出充足指引或者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