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否認拖延‧開放極度遺憾

2014-07-25

【本報訊】民署不容許在公共地方舉行「民間公投」活動,開放澳門協會昨日中午指控民署拖延回覆,阻撓司法上訴。民署昨日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沒有任何拖延,對於開放澳門協會的不實言論,深表遺憾。隨後,開放澳門協會發出聲明回應,對於民署發出新聞稿刻意扭曲理解其指控且堅稱「無任何拖延」,感到極度遺憾、非常失望。

民政總署的新聞稿內容如下:

就「開放澳門協會」公開發表有關民署處理其集會通知之言論,當中存在與事實不符之情況,民署對此深表遺憾。

按照規定,集會通知應於活動舉行前最少三個工作日前遞交,如屬政治或勞工性質,則最少提前於兩個工作天之前遞交。民署是於本月廿二日收到「開放澳門協會」書面通知,告知將於本月廿四日舉行集會,民署按規定於廿三日,即活動舉行前廿四小時回覆有關決定,並無拖延。同時,就該會於廿三日下午向民署遞交,涉及另外九次集會活動之通知,民署亦於廿四日全部作出書面回覆。

民署重申,民署是按照法律規定處理該會之集會通知,並無任何拖延,對於該會之不實言論,深表遺憾。

開放澳門協會回應內容如下:

一) 本會本日 (七月廿四日) 午間遞信記者會上已明確指出,懷疑民署拖延回覆的是本會於七月廿三日作出為下星期多日集會的預告,並非在七月廿二日作出針對七月廿四日的集會預告。

二) 基於開放澳門協會周庭希理事長個人近年相當多次作出集會預告的經驗,民署會在收到集會預告翌日作出書面回覆。

三) 周庭希理事長於七月廿三日向民署書面預告擬於今週未及下星期共九個的主題為「二O一四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之宣傳」之集會活動。根據以往經驗,民署會在預告翌日 (即本日,七月廿四日) 一次過書面回覆發起人。

然而,本日 (七月廿四日) 約十一時周庭希理事長在接到民署通知收取信件時,僅收到一封回覆關於不容許明天 (七月廿五日) 集會的信件,昨日 (七月廿三日) 同時宣告的其餘八個集會當局無作出書面回覆。

四) 於本日 (七月廿四日) 中午遞信活動時,開放澳門協會周庭希理事長揭露懷疑民署拖延發出文件的指控後,經傳媒工作者在下午不斷向民署查詢亦無果,在本日 (七月廿四日) 正常辦公時間以外的約下午六時四十分,民署才通知周庭希理事長接收關於其餘八個集會的文件。

五) 周庭希理事長相信該其餘八份集會信件是在本日 (七月廿四日) 下午才準備,事關在本日中午、昨天 (七月廿五日) 接收共兩封不容許集會信件中,民署打錯了發起人聯絡地址,經今午周庭希接信時 (遞信活動之前) 通知民署人員後,在黃昏時收到的信件上,地址才獲修正。

六) 故此,相信民署是在本會午間遞信得悉本會揭露懷疑拖延發出文件的指控後,才在本日 (七月廿四日) 下午緊急準備文件,並不尋常地在正常辦公時間外通知收信。

七) 最後,必須指出,根據新聞局網站時間顯示,民署該新聞稿是在十九時卅一分發佈,是在周庭希理事長黃昏簽收文件四十五分鐘後發出。

對於民署發出新聞稿刻意扭曲理解本會對其指控且堅稱「無任何拖延」,本會感到極度遺憾、非常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