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院忽改落戶南灣C區 為要打開發展的潘多拉盒子?

2015-01-05

去年,在《土地法》和《城市規劃法》生效生夕,有傳政府要趕搭尾班車,抛出南灣湖 CD 區總體規劃,大幅放寬區內發展規模。新任運輸工務司司長人選公布前夕,則傳出新人須有力執行四個死任務,其中之一也是修改 CD 區規劃,放寬樓宇高度。若然落實,南西灣湖及主教山的景觀和寧靜,勢受嚴重破壞。

空穴來風,未必無因!至少,業權人是一直這樣想的。持有區內多幅土地的南灣發展公司,早於二OO九年的公開旁聽會上提出南灣湖 CD 區重整規劃方案,規劃建議,建築物高度由二十點五放至一百七十五米不等。

而且,放寬發展規模也有先例可循,前特首何厚鏵在二OO六年八月 (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於二OO六年十二月被捕) 發出批示,廢止兩份限制樓宇高度的章程,其一是《南灣海灣重整計劃之細則章程》。理由是上述條例實施逾十五年,已完全不能配合當前社會經濟發展。

初級法院大樓吹起超高發展號角?

最為顯著的一點,莫過於已沉寂十年的南灣湖 CD 區,正有一項工程如火如荼進行中,就是位處 C2 官地的初級法院大樓建造工程。未知是否當局刻意安排做前鋒,為南灣湖 CD 區吹起超高發展之號角。

因為,初級法院選址於此就已成謎。二O一二年,政府新城填海區規劃工作小組表示,為回應政法機關設施建設的迫切訴求及需要,建議在五幅新城填海的 B 區之東片區,即嘉樂庇大橋以東,優先建設各政法機關大樓,當中包括初級法院,冀塑造政法機關莊嚴權威形象,有關具體規劃及建設並應盡快開展。

外界也一直視此為官方立場,不過在二O一三年年底,工務局忽就初院大樓建造工程招、開標,直接確定於在南灣湖 C2 區興建,翌年上半年開工。究竟為何由新填海地改選於此,而且,那是區內最近主教山的一幅官地等,當局從未有交代過。

其實,利用政府項目為私人的高層樓宇做前鋒,早有先例,其一是氹仔湖畔大廈。在《土地法》和《城市規劃法》生效前兩個月,政府突然推出「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理由之一,是氹仔北區一旦暴雨成災,將為周邊樓宇包括湖畔大廈及海灣花園等數千戶居民生活帶來影響。

「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被批評是「偷步」,更有社會人士質疑政府「賊佬試沙煲」,若社會對上述計劃修訂沒有反彈,便立即推出南灣湖 CD 區總體規劃,放寬該區建築規模,以規避公眾諮詢和城市委劃委員會的檢視。

另一是政府為發展商開路的先例是路環石排灣公屋群,上述計劃啟動後,該區從此高樓不絕,包括受到強烈反對的路環山腰疊石塘削山興建超高豪宅項目。當發展商肆意破壞在這個原屬郊外的地區時竟然詭辯:公屋可以是高樓,為何私人樓宇不可以?更甚的是,已有官員揚言,石排灣郊野公園的定位已改為城市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