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團隊人員也不到位

2015-01-20

【本報訊】除了輕軌氹仔段工程的人手和機械配置不足外,審計署也發現,項目管理團隊人員也不到位,項目開展首廿四個月,每月平均少十二人。而且,一名按計劃應全職長駐澳門工作的「系統整合員」,在工程展開一年後回到法國的總部。然而,相關的合營公司仍獲運建辦以九千多萬澳門元續約三十五個月。

審計報告也指出,由於運建辦缺乏建設及管理輕軌系統的經驗,為確保能妥善管理輕軌項目,運建辦以一點七六億澳門元聘請了具專業經驗的合營公司,自二OO九年三月起,提供四十六個月的項目管理及技術援助服務。

按照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在「人員配置計劃」承諾每月配置的總人數由二十多人至五十多人不等。但是,審查署發現,在項目開展的首廿四個月,實際駐澳團隊總人數較計劃要求少二至廿四人 (約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四十五) 不等,每月平均少十二人 (約百分之廿八)。顯示運建辦未有妥善監督駐澳團隊的到位情況。

系統整合員返法國總部不回

另外,按照「人員配置計劃」,由服務期第十一個月直至第四十六個月合同完結,須永久性配置一名全職「系統整合員」長駐澳門工作。審計署卻發現,該「系統整合員」自二O一O年八月開始轉回法國公司總部工作後,便沒有按計劃來澳,並把相關工作交由兩名設計領導以兼任方式跟進。

審計署指出,基於「系統整合員」工作的重要性,故投標文件內才會將該職位定位為必須永久性駐澳工作。因此,若「系統整合員」離開前線工作的駐澳團隊,而改以後勤支援方式執行工作,將難以妥善落實前線的日常溝通、協調及管理。更何況從管理角度而言,運建辦亦難以核實及監督在外地支援人員的工作情況。

再者,「系統整合員」尚未離開澳門時,運建辦已表示兩名設計領導由於需兼任助理系統整合員,亦要負責本身的工作,而導致工作表現未如理想。故當「系統整合員」離開後,從風險管理角度可合理預視問題有可能變得更為嚴重。由此可見,若然部分工種的人員未能按計劃到位,必然會對工作構成影響。

雖然上述個案發生於運建辦採用新措施之前,但由於現有措施根本不會關注每項工作類別人員的實際到位情況,只關注人員到位總數,倘有關個案再次發生,即使個別重要職位長時間沒有按計劃到位,運建辦亦難以適時發現。

合營公司還可續約三十五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運建辦除了在二OO九年以一點七六億澳門元與上述合營公司簽訂合同外,還在二O一三年與上述合營公司續約三十五個月,涉及金額九千六百萬澳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