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人員註冊制度法案不可選擇性諮詢

2015-05-30

【本報訊】政府籌備《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公開諮詢。不過,有醫委會委員提出,不用公開諮詢業界已達基本共識的內容;政府也不應以支持或反對的數字作為採納意見的標準,而是視符合理性。醫委會主席李展潤提醒,公眾有知情權,應該得到尊重,不可以「選擇性」諮詢。而且,市民若是反對某些內容,身為專業醫療人員更有責任解釋。

醫務委員會昨午舉行全體會議。醫委會主席、衛生局局長李展潤表示,會籌備《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公開諮詢,希望可在九月展開,為期一個月。雖然,現在沒有立法的時間表,待總結公開諮詢的結果後,會盡快起草法案。他也指出,《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規定強制保險。有需要先設立較嚴謹的醫療人員註冊制度,保險公司才接納醫療人員購買保險。

陳泰業:可否不公開諮詢業界已共識部分?

醫委會委員、鏡湖醫院副院長陳泰業醫生稱:「專業界的認證變成由公眾來決定,我覺得有少少很無奈。若諮詢意見與業界意見完全相反時,我們怎去處理?」他提出,能否不公開諮詢業界已達基本共識的部份?醫委會委員、澳門醫務界聯合總會何舜發醫生表示,大多數公眾不明白複雜的法規,當局採納意見的標準不應在於有多少公眾支持或反對,而是視乎意見是否合理。

「希望大家了解,公眾是有知情權的,我們的醫療服務都要面對公眾。」李展潤表示,公眾諮詢是受到規範的,不可以「選擇性」諮詢。他也說:「公眾不理解,我們有責任去解釋到公眾理解為止。即是等於我們做醫生,做護士,介紹手術時拋出一堆醫學專有名詞、醫學程序,病人當然不理解。現在,其實我們很多同事都是這樣。」

陳亦立:不應事事刑事追究恐無人願做醫護

另外,醫委會副主席、間選議員陳亦立醫生表示,《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是保障醫療專業人員的法律,往後,不用每次都用刑事程序追究。「就算是美國這麼先進的國家,都有百分之三十的誤診率。若沒有法律保障,往往被指控疏忽導致受傷害、損害,就要賠償,還要坐監。在這情況下,大家真的不想再做醫生,再做護士。」

李展潤則稱:「(註冊制度法案) 不能完全偏向業界。我常說:『醫療事故法』是兩面的,業界要有保障,但是,市民都要有保障。這是平等的。」另外,李展潤回答傳媒提問時表示,政府的傾向是法律將不設過渡期。有意見提出,應有四年的過渡期,讓法律生效時已就讀一年級的醫護學生,畢業後不用參與法律規定的考試。他表示,不接受上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