嚤囉園百米高樓爭議未決 城規會留下次再議

2016-04-21

【本報訊】因可發展達海拔一百二十七米高樓而備受矚目的嚤囉園地段規劃條件圖在一年半後,再提上城規會討論。多名委員重申堅持反對高樓,籲平衡各方利益,加上需時消化業權人新交資料,最終決議留下次會議才定案。

城規會昨焦點議程之一為繼一四年十月後、第二次討論「位於鄰近馬交石炮台馬路之土地」規劃條件圖。工務局吸納上次城規會意見後,只增補一項條件:「當遞交工程計劃草案時,須一併呈交倘須建築景觀方案,供相關部門審議審核。」

不過,委員多不收貨,重申不滿容許相關地段可建高達海拔一百二十七米的高樓,對周邊學校、住宅和社區的通風、採光和整體景觀等造成影響,損害多方利益等,相關內容與當年會議大同小異。

罕有發言的委員華年達也參一腳反對,認該發展不適合。又指對方非定要賣樓賺錢,可有其他折衷方法,如向政府申請資助或透過其他渠道籌款等,但具體如何做他不能說、教得太白。

多名委員也關注交通流量問題,擔心高樓項目將進一步令該處交通更擠塞,要求交通局補充提供流量模擬及應對方案。

教會補交通風採光技術研究資料

值得一提的是,承批人伊蘭教會昨向工務局補充提交一份通風和採光技術研究資料,內容模擬高一百二十七米和六十米樓宇在相關方面之比較情況,局方也即時將之交委員閱看。

經大半小時討論,委員們並無統一意見,包括限高值應調整成怎樣,且對新補交文件需時消化。最終委會通過副主席梁竟成建議,決定留待下次會議再議,但由於審議已拖延太久、承租人已等待多時,不能再拖下去,遂也決定下次定要有共識定案。

羅司避席:過去有過關係

此外,主席羅立文自行迴避該項目討論。他會後解釋,因九十年代、其還是自由工作之時,曾與該項目有「職業關係」,故選擇迴避,別無其他原因。

嚤囉園規劃條件圖還未過,能否發展超高樓還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