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大陸配偶身份證問題應求共識

2016-06-27

【香港中通社6月26日電】台北消息:台灣陸委會26日表示,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年限問題,社會仍有很多不同意見,應尋求社會最大共識,落實新住民實質條件公平,陸委會將配合“立法院”審議法案。

“立法院”27日將繼續初審攸關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份證期限縮減到最短4年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反族群歧視法草案。

據陸委會先送到“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年限問題,社會仍有很多不同意見,如須否歸化及與外籍配偶歸化時間不同、須否財力證明也有不同等,還有些細部差異應完整檢視。

陸委會表示,當局將秉持大陸配偶“生活從寬、身分從嚴”,未來進一步完整檢視與外籍配偶實質條件公平性,如外籍配偶歸化時,申請喪失原屬護籍作業時程6個月到9個月或更長時間,且須檢附財力證明及通過考試等,都要逐步檢討。陸委會說,台灣對外來人口移入制度,須有整體、均衡及周延思考,應整體、通盤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