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不變 政府不修土地法

2016-11-16

【本報訊】面對新《土地法》引發的爭議,特首崔世安昨重申,政府現時未有計劃修訂《土地法》,會一如既往嚴格依法辦事,對到期未完成發展的批給土地宣告收效並收回。

新《土地法》觸發政府宣告收回多幅到期未完成發展土地,在社會尤持份者引起諸多反對,出現海一居、南灣湖CD區等爭議事件。議員唐曉晴更提出釋法,解釋《土地法》相關條文,目前在立法會膠著,且尚欠特首簽字。

在回應有否計劃於明年修改新《土地法》時,崔世安說,政府目前未有計劃去修改新《土地法》,未來他們亦會一如既往、嚴格地按照《土地法》相關規定去執行。

他強調,該法與《文化遺產保護法》、《城市規劃法》生效後,政府是嚴格地依法執法,而已宣告批給失效的一批土地,許多都進入司法程序,正等待裁決果。

已宣告失效土地涉四十萬平方米

根據施政報告披露,至九月三十日已宣告失效土地共三十八幅,涉及逾四十萬平方米,分別為廿四幅「沒按合同發展的租賃批地」和十四幅「臨時批租期屆滿又不具條件轉確定性批給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