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共項目草案 亦盡量提交城規會

2017-06-01

【本報訊】以往,在城市規劃委員會的討論清單中,總有多個公共項目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然而,在昨午的討論清單中,只有一份公共項目的草案 ─ 「位於鄰近石排灣馬路及路環高頂馬路之土地 - 路環」。新任城市規劃委員會主席李燦烽是否運用豁免的權力,不提交一些項目到委員會?

「今次 (會議) 只有一個 (公共項目的草案) 是偶然的,可能下次一個都沒有。」李燦烽 (見圖) 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每一個草案,即使涉及公共項目,都會盡量提交城市規劃委員會。按照《城市規劃法》,有些項目的確可以不提交委員會。不過,李燦烽表示,至今沒有考慮不提交草案給委員會。續稱:「城規會是一個好的平台,給大家知悉,給大家討論,暢所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