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129號
2017年11月29日
星期三
誹謗侮辱都係因言入罪 言論自由沒絕對
2017-11-29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午在立法會重申,警方是依法監控,把先進的「天眼」和監控社運人士對等是錯誤的前提。而且,所有言論,包括網上言論,都必須在法律保障和限制下發表,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並說:「誹謗、侮辱都是以言入罪的。這是很正常的,不等於收窄言論自由。」
蘇嘉豪引《1984》恐澳發生
前日,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坦言,見到內地先進的「天眼」便「流晒口水」。昨午,直選議員蘇嘉豪稱:黃少澤似乎對於《1984》內「老大哥在看著你」的全方位、全天候監控很嚮往。蘇嘉豪提出:司長能否公開承諾:日後不會以社會安全之名,侵犯居民依法享有的言論自由與通訊自由?《1984》是一本預言小說,描寫人類生活在極權統治的恐怖世界裡,人性完全遭到扼殺。
黃少澤:我們依法監控
黃少澤回應:「你說我對全方位監控很嚮往。我聽後有點不開心。我們是依法監控。OK!」他又表示,除了國內外,倫敦的「天眼」也很先進。並要求蘇嘉豪,不要把「天眼」和監控社運人士對等,否則,這前提便是錯誤。「倫敦這麼先進,莫非你說倫敦打擊社運?」黃少澤寄語蘇嘉豪要綜合分析問題。又說:「相信修讀政治學的你會去綜合,希望你繼續綜合下去。」
另外,蘇嘉豪提出,「天鴿」風災之後、立法會選舉期間,通訊軟件 Telegram 多次出現「僅限本澳服務中斷」,甚至癱瘓的情況,網民需要使用 VPN (翻牆軟件) 才能成功連線,不少質疑這是行政當局干預。有資訊科技業者表示,過去類似通訊軟件即使服務中斷,都是更大區域受到影響 (例如整個東亞地區),今次在澳門微細地域性失靈是較可疑的。
由於類似通訊軟件在國內已被封鎖,網民普遍憂慮澳門互聯網的言論自由,是否一步一步趨向國內的高度管制模式?從而使《基本法》保障的通訊自由變得脆弱?「難道將來在澳門要『翻牆』才上到 Google、YouTube、Facebook、WhatsApp?甚至像國內出現『禁止未經許可開展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活動』?」並提出,本澳明年訂立的《網絡安全法》沒經公開諮詢,公眾亦未看到文本內容。
黃:網絡不穩非我責任
黃少澤表示,在通訊軟件 Telegram 出現問題後,《愛瞞傳媒》曾向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司法警察局發言人查詢。「我的疑問是,為何詢問我們呢?為何不查詢電訊部門呢?我們當時答覆:如果你懷疑存在犯罪,你可以舉報的。網絡不穩定?我們不是負責網絡的。」黃少澤指出,當日回覆《愛瞞傳媒》時提出上述問題,對方始終沒有回應。
對於蘇嘉豪批評網絡言論被收窄,黃少澤回應,警方一直依法、執法。他強調,不是所有言論都可自由發表。若言論內容構成犯罪,違反法律規定,都要受到處罰。「誹謗、侮辱都是以言入罪的。這是很正常的,不等於收窄言論自由。」黃少澤強調,所有言論,包括網上言論,都必須在法律保障和限制下發表,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