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性侵太太女同事被捕

2017-12-02

【本報訊】一名男子和太太,上月中和太太女同事到新口岸一娛樂場酒吧消遣期間,他與太太因爭執不歡而散後,他折返於酒吧外向太太女同事示愛,兩度對她強吻並伸手入她內褲作出性侵行為,司警據報以強姦罪將他拘控。

涉案男子姓張,三十四歲,內地人,無業。

十一月十八日晚上九時,一名二十餘歲本澳女子與一名內地女性朋友到新口岸一娛樂場賭博期間,在賭場內與一名女同事及她丈夫張男相遇,期後,張提議一同到另一娛樂場酒吧消遣,當數人到酒吧消遣一段時間後,女事主的內地朋友離去,而張與太太因發生爭執雙雙離去。

及後,張折返酒吧邀約女事主一同離開,當二人行至酒吧外石級時,張向女事主示愛並強吻女事主,她立即反抗並抓傷張的手腕,張被抓後取走女事主的手提包和手提電話,聲稱女事主酒醉而幫她保管,又要求送女事主返屋企,女事主立即拒絕並著他交還物品,但張未有理會,女事主祗得步行回家,當她步至海立方娛樂場門外時,尾隨的張忽然強行將她拉扯到一處僻靜的石級位置,再次對她強吻並伸手入她的內褲內作出性侵犯行為,女事主反抗並於他將舌頭伸到她口中時,用力咬傷他舌頭始得脫身,並伺機取回自己的物品逃離現場。

至二十六日下午,女事主與家人商議事件後,到司警局報案。至三十日,張從家人口中得知司警人員曾到住所尋找他,他遂自行到司警局投案,辯稱事件中女事主是同意的。但司警根據女事主舉報和相送娛樂場錄影資料,事發時女事主為抗拒狀態的,故以強姦罪將張男拘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