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材沖印業誠信店訂守則

2011-11-30

【特訊】消費者委員會與相關業界共同制訂「攝影器材零售及沖印服務業行業守則」,要求相關行業的「誠信店」遵守,並以此守則進一步評核攝影器材零售及沖印服務業之「誠信店」的服務質素及營商之道是否達標。 消委會的「誠信店」除了要恪守十多個承諾,包括一旦發生消費爭議,會接受消費者提出,將爭議提交消費爭議仲裁中心仲裁,或提出解決爭議的方案。另外,還會提供優質、安全的服務、產品;以及完善的售後服務。消委會致力透過行業守則提升「誠信店」質素,保證「誠信店」營商有道,重視消費者權益。 為進一步提升「誠信店」的質素及信譽,更貼近本地與來自世界各地消費者應該預先獲得更好保護的訴求,自2004年起,消委會為較普遍的零售服務行業,並針對其獨特的運作模式制訂「行業守則」,消委會認為,「行業守則」的操作不僅成為了預先保障消費者合理權益的重要基礎,更成為該會評核「誠信店」表現的重要指標,有關的工作在不斷進行中。因應消費者,尤其訪澳旅客對攝影器材需求殷切,對於這類電子產品的價格及售後服務質素的問題備受關注外,亦偶有發生沖印服務的爭議,為此,經諮詢業界及澳門攝影沖印業商會意見,制訂了「攝影器材零售及沖印服務業行業守則」,守則規範了攝影器材產品零售的銷售方式及維修保養,沖印服務及錄影服務及理賠標準等。 消委會指出,「攝影器材零售及沖印服務業行業守則」參考了業界提供的專業知識與實際運作等建議,相信業界具有條件及容易去執行,消委會期望除相關「誠信店」遵守該「行業守則」外,其他非「誠信店」攝影器材零售及沖印服務業商戶亦可主動執行,這將可促進本澳攝影器材零售及沖印服務健康有秩序發展,促進本澳旅遊購物事業的發展。 消委會表示,該會已先後為手機、金鑽飾、手信食品及地產中介等零售服務業的「誠信店」制訂了「行業守則」,未來,該會還將研究為其他行業制定相關的規範。「攝影器材零售及沖印服務業行業守則」條文已刊登在第218期《澳門消費》,日後消費者在「誠信店」消費有關項目時,就可以預先獲得該守則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