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立法工作有序展開

2011-12-09

【本報訊】環保局表示,正按本澳實際情況的緩急先後逐步落實各項環保政策及措施,有關立法工作必須審慎進行,以確保法律法規及措施的可操作性。 環保局代局長黃蔓葒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質詢時表示,環境保護局自二零零九年成立以來,致力維護居民環境生活素質、積提升各社會階層的環保意識,並按照社會實際情況的緩急先後,有序地開展各環境專項研究及立法研究等工作,逐步落實各項環保政策及措施。 考慮到法律法規須具其操作性及適用性,需有充分的科學理據支持才能彰顯效力,立法工作必須審慎進行。因此,環境保護局自成立後,積極開展包括噪聲污染、空氣污染、光污染、廢棄物處理、食肆油煙控制、沿岸水質監測、環保車推廣、環保建築等多方面研究,為長遠訂定政策提供科學依據,並透過諮詢工作收集專業意見,以確保法律法規及措施的可操作性。 今年,環境保護局在各個專項研究或技術分析的基礎下,分別出台多個行政法規,包括:完成了第21/2011號《環保與節能基金》行政法規、第22/2011號《環保、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行政法規,同於今年九月一日起生效;去年以第35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1/2008號行政法規《進口新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應遵守的氣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規定》的附件參數表,並於今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此外,現正草擬《車用燃料標準》行政法規草案;《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行政法規草案已完成草擬,現正分析相關意見,進一步完善草案內容;《進口新汽車應遵守的尾氣排放標準的規定》行政法規草案經已完成,爭取盡快出台。同時,計劃制定《符合環保排放標準輕型汽車的定義》,配合財政局修改第5/2002號法律《機動車輛稅規章》,以及修改第241/94/M號訓令所核准的「聲學規定」,配合正在制定的《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行政法規。 事實上,環保工作的成功,有賴全社會主動投入參與,從意識帶動日常行為,養成環保的生活習慣,因此,本局在趕緊步伐進行立法工作的同時,亦在宣傳教育方面投入相當力量,透過舉宣傳推廣活動,把環保理念向大眾傳播。近年,參與環保教育活動的人次不斷上升,由二零零二年的一萬九千多人次,增長至二零一零年的十萬零五千多人次,反映本澳社會對環保活動的參與度和投入度的有所提升。 為了科學地掌握本澳居民的環境意識,本局去年委託了本澳的學術機構開展「澳門公眾環境意識調查研究」,有關結果將作為日後制訂政策的重要參考依據。總括而言,受訪居民有較強的環境保護意識願,視環境保護為每個人的責任,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並未積極實行。 為此,本局的宣傳教育工作亦作出了相應的部署,多方位向社會各界推行環境保護息識,例與與團體合辦「環保FUN」活動,目的是透過獎勵措施,鼓勵居民自覺實踐環保行為,達到源頭減廢的環保目標;針對移動空氣污染源,例如機動車輛對空氣質素造成的污染,除了透過修改《機動車輛稅規章》對環保車輛提供稅務優惠,以及立法禁止高污染車輛進口門之外,二零一二年將研究制訂本澳在用車輛的排放標準、相關測制度及測方法,使能更全面、更系統地改善機動車輛尾氣排放,保障本澳的空氣質素。 長遠而言,環境保護局將朝著《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的規劃目標,因應社會訴求,按序完善本澳環境法律法規,同時強宣傳教育的力度和成效,以便更好地開展各項環保政策和工作,保障環境質素,共同構建綠色低碳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