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職工作文本 勞資都不認同

2012-05-23

【本報訊】社會協議常設委員會昨召開本年度第二次全體大會,討論非全職工作制度。勞資雙方社協代表對於文本的內容都不認同,批評欠缺靈活性,勞方代表認為,以每週三十五小時作為非全職工作界線不合理,對於部份長期每週工作三十五小時以下,但與僱主建立了穩定勞動關係的僱員不公平。資方代表則認為,政府所提出的非全職僱員假期和年假的計算方式複雜,中小企難以明白,又指,部份行業旺淡季分明,非全職工作時數應以每月為計算,而不是以每週計。 社協全體會議昨由經濟財政司長譚伯源主持,討論非全職工作制度。勞方代表李靜儀會後表示,勞資雙方委員對於政府所提出的上本意見分歧,上本建議以每週三十五小時作為非全職工作界線,認為這條件不合理。她指,現時部份工作長期每週工作三十五小時以下,但與僱主建立了穩定勞動關係的僱員,法律以每週工作三十五小時作為全職和非全職工作的界線,對於這批僱員不公平,令有關僱員成為非全職工作,所受到的法律保障、假期補償等均打折扣,認為不合理,並希望政府能交待將每週工作設定為三十五小時以下視為非全職工作的理據。 對於非全職工作工時的界定,資方代表黃國勝則批評欠缺靈活性,以及沒有考慮到部份行業,包括建造業、服務業、餐飲業等行業旺淡季分明的特性,若非全職工作時數應以每週作為計算,僱員很容易會視為長工,但實際只是臨時工性質,故此,建議非全職工作工時應以每月計,而不是以每週計。 他又指,政府所提出的非全職僱員假期和年假的計算方式複雜,中小企難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