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未落‧歸塵土 用完即棄 愛綠市民謂諷刺

2012-05-31

【圖片新聞】昨日,有市民在互聯網上載一張相片指說,民署早前舉辦綠化周,在塔石廣場擺放了植物。昨日有工作人員清理現場,把植物放進黑色垃圾袋,並聲稱要把它們丟掉。 上載的市民表示:「在場人士見到花兒尚盛開便被當垃圾處理,都覺得可惜和浪費!旁邊的牌上還寫著『愛綠.愛生活』,『與地球先生一起實踐我的環保行為』,真諷剌!」 相關相片在社交網站上載僅九小時,已被「分享」逾一百次,也有很多網民留言,部份如下:「好過份!」、「偽環保!」、「每年綠化週後都要廢棄大量垃圾,根本唔搞好過搞。」、「用心良苦,活動教育,反面教材。」上載相片的市民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大家都關注環保。 從留言可看到,大家認為丟掉植物屬浪費,有違綠化周的目的。我們應珍惜、善用、愛護自然資源。」 為何要上載那張相片呢?上載相片的市民稱:「希望多些人關注。植物也有生命,我們應尊重。留言人士和我都認為把仍盛開的花兒當垃圾丟掉,實在可惜、浪費。能否妥善處理?例如將植物送給市民。綠化周的目的不是推動綠化、鼓勵市民愛護大自然嗎?」  

民署解釋時花有花期 民政總署昨晚回覆本報查詢時解釋,塔石廣場地下是停車場,表面是水泥。綠化周在那廣場展示多月的花圃是附加的、臨時的,種植的方式與公園的不同,那些植物不能被種入地裡,而是種在盆內。除了樹木和盆栽外,其他的一般是「時花」,花期是二十多天,之後便會凋謝,它們被種在由膠袋包著的泥土內,作為布置之用。要維持這類花圃景觀,需要在「時花」凋謝前,把它們更換。另外,夏季不利非植入地內的時花的生長,所以,民署也要撤走塔石廣場的臨時花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