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儀質疑政府聘顧問服務花費

2012-05-31

【特訊】議員陳美儀稱,政府每天花在「研究、顧問及翻譯」的費用五十八萬元,令人憂慮公帑是否用得其所。她以房屋局聘用顧問公司研究賣樓流程風險及防錯管理系統為例,認為政府連出售經屋也要聘請顧問公司協助,質疑官員有否能力完成分內的行政工作。 陳美儀提出書面質詢,敦促當局善用公帑,以及要求澄清有否聘請顧問公司的規則指引和如何遴選顧問公司等。 其書面質詢如下 「通過政府的財政預算我們會發現,政府各個局或是委員會都有數額不等名為「研究、顧問、翻譯」的開支預算,與此同時,我們亦不時能從特區政府公報中發現,政府與顧問公司訂立顧問合同,為特區政府提供工作。而在政府年度總帳目中,也有列出 「研究、顧問及翻譯」的費用開支,參看近年數字,該項支出由二OO八年至二O一O年間,就已經由180194631元 增加至214286687元 ,三年間增漲了接近二十%,按此平均計算,政府每日花在「研究、顧問及翻譯」的費用就達五十八萬元,難免令人憂慮這些公帑是否用得其所。 今年五月十八日政府發佈新聞稿稱,為了檢討經屋信達廣場樓價差異問題,政府將「優化售樓程式,為了回應及優化萬九公屋的配售、預售工作,採取了系列措施,確保相關流程及處理程式的嚴謹性,早前已透過專業顧問公司展開了「賣樓流程」風險及防錯管理系統,對過往工作流程方式及每個流程環節全面檢視,制定改善問題的計劃及流程」。政府連「買樓流程」都要顧問公司協助,市民不禁要質疑,政府聘請「顧問服務」究竟是否有足夠的必要性和有效性,政府官員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完成份內的行政工作? 本人並非反對聘用顧問公司優化政府的行政工作,但以上述事情為例,及向市民澄清情況及監督政府善用公帑,本人向行政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1、在行政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制定有政府聘請「顧問服務」的規則指引?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聘請顧問公司提供顧問服務?有何審批手續來確保聘請顧問公司的必要性? 2、對於確需聘請顧問公司提供「顧問服務」的項目,爲了確保「顧問服務」的有效性,如何遴選顧問公司?如何確保遴選過程公平、公開、透明?在簽訂顧問合同後,如何監督顧問工作?如何評估顧問公司收費的合理性? 3、政府每年花費大量金額聘請公司從事研究、顧問工作,但政府有否檢討過當前聘請「顧問服務」的現狀和實際效果?今後如何完善此方面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