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向工聯介紹經屋申請

2013-03-21

【特訊】房屋局昨日向澳門工會聯合總會介紹新一期經屋申請之情況,雙方就有關內容作交流。有意見關注是次推出一房一廳單位面積不適用,房屋局表示,全澳經屋一房一廳單位之整體實用面積平均為三十一‧九平方米,而業興大廈一房一廳實用面積由三十二‧一五至三十三‧六九平方米,全部高於整體水平。 房屋局局長譚光民、副局長郭惠嫻等於三月二十日拜訪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獲該會會長何雪卿、副會長陳錦鳴等多位副理事長接待。會上,房屋局代表為即將於三月二十七日展開業興大廈一千五百四十四個一房一廳經屋單位之公開申請進行介紹。 對於有意見認為是次推出業興大廈一房一廳經屋單位面積不適用,且實用率偏低,房屋局表示,綜合全澳經屋一房一廳單位之面積,整體實用面積平均為三十一‧九平方米,而業興大廈一房一廳實用面積由三十二‧一五至三十三‧六九平方米,全部高於整體水平。同時,根據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附件一之規定,經屋一房一廳最小總使用面積為二十五‧五平方米,可見業興大廈不是貼近最小面積作規劃興建。 至於業興大廈實用比率偏低的問題,房屋局表示,因為業興大廈之佈局有較充裕的公共空間,故實用率相對其他經屋項目較低,但必須強調,經屋售價均以該單位之實用面積作計算,有別於私樓在計算售價時一併納入公共空間,故不需擔心因為實用率之高低而影響單位實用面積。 此外,房屋局重申,按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規定,經屋分配制度由原有的計分排序輪候方式改為分組排序,按每期可供應房屋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