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通過競選活動 收入開支指引

2013-05-25

【香港澳門5月24日電】(記者肖龍)2013年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24日舉行會議,通過第2及第3號指引,分別就競選活動的收入及開支,以及提交政綱概要訂立規範。 指引規定,候選人和候選名單受託人,在接受任何形式具金錢價值的捐獻時,除發出憑證收取外,須核實及證明捐獻人為澳門永久性居民,匿名捐獻同樣需要登記。指引還就選舉開支的範圍作出了明細的規定。 另外,指引還規定,各候選人參選的《政綱概要》要送交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統一製作;《政綱概要》的內容必須屬實。 澳門第五屆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15日舉行。據瞭解,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經費上限定為560多萬澳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