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廢料管理制度》生效

當局到多區巡查未發現違規

2021-01-18

《建築廢料管理制度》生效,環境保護局、治安警察局及市政署到全澳多區進行聯合巡查執法。

譚偉文局長向立法議員李靜儀、梁孫旭等介紹堆填區運作情況。

環保局持續就《建築廢料管理制度》進行普法宣傳。

【特訊】第22/2020號行政法規《建築廢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昨日起正式生效,規範建築廢料堆填區的使用和收費制度,以及加強對非法棄置建築廢料行為的監察和處罰機制。為監察有關法律之執行,環境保護局、治安警察局及市政署昨日到全澳多個區域進行聯合巡查執法。

環保局在立法過程至法規生效前,持續與建築業界進行溝通和交流,在法規公佈後亦舉行介紹會。同時,環保局近日已持續派員針對建築業界(特別是裝修公司)進行普法宣傳,包括呼籲業界和市民勿胡亂丟棄建築廢料,以及講解《制度》的主要內容。相關部門昨日亦先後到路氹區、黑沙環區及下環區等多個建築廢料棄置黑點進行聯合巡查執法,執法情況大致暢順,暫未發現違法情況。環保局與相關部門已建立溝通機制,將持續跟進及優化執法工作,若發現違法行為,將依照法規的規定進行相應處罰,最高可科處罰款20萬澳門元。

環保局會繼續進行普法宣傳,有關《制度》詳細內容可瀏覽相關專頁(http://www.dspa.gov.mo/richtext_CWManagement.aspx?a_id=159427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