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促加強監察外勞公務員制度

2021-01-18

【本報訊】政府到去年中聘約一百四十名外地人擔任顧問或專業技術職務,直選議員蘇嘉豪提書面質詢,促提升有關「外勞公務員」制度的透明度,有利社會共同監督,並設退場機制。

蘇嘉豪表示,一七年理工學院內地畢業生的「特殊渠道」事件在當時引起社會熱議,矛頭直指《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允許外地人以個人勞動合同形式進入政府擔任顧問或專業技術職務,其前提是「專業人員短缺」或「擬聘用的人員具特別才能」。

然而,多年來各部門聘用「外勞公務員」的情況不透明,聘用理由、薪俸點釐訂標準、退場機制等成疑,難以確保制度不被濫用,助長「識人好過識字」的惡劣文化。

蘇嘉豪說,經三度索取資料,行政公職局完整交代,截至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政府共從外地聘用七名顧問(葡國七人)、一百三十四名專業技術職務(內地九十六人;葡國十八人;台灣八人;香港二人;意大利、德國及韓國各一人)。

他質詢:一、為提升公共行政透明度,更有利於社會共同監督,防止「外勞公務員」制度被濫用,請問政府:會否定期於網上更新各部門相關數字,並於《公報》註明相關人員的來源地、履歷、聘用理由與薪俸點釐訂標準?

二、法律規定,政府聘用「外勞公務員」須先經用人部門向監督實體提交聘用建議,並充分說明理由、附同合同擬本及公職局的意見,最後經特首許可。請問政府:公職局就聘用申請發出同意意見,以及特首作許可決定的具體流程和標準為何?請分別列出兩者的所有考慮因素。

三、截至去年五月,聘用外地人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頭五位部門分別是衛生局(四十九人)、教青局(廿七人)、司警局(十二人)、文化局(九人)、治安警察局(八人)。請問政府:相關部門需要恆常聘用外地人的原因分別為何?各部門是否都有設定「提拔本地人、外地人退場」的機制,詳情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