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票贊成、二票反對

香港立會三讀通過完善選舉制度條例草案

2021-05-28

【香港中通社5月27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劉俊杰 李明珠)27日下午4時許,香港特區立法會三讀表決通過了香港特區政府提交的《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將於5月31日刊憲並生效。

當日上午9時,香港特區立法會復會,繼續二讀辯論條例草案;至上午11時許,大會二讀通過條例草案,條例草案隨即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審議由特區政府提出的各項修訂,議員就修正案進行辯論。

修正案涵蓋12個主要政策事項,包括理順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的組成及職權,訂定行政長官除了委任主席及2至4名官守成員外,也須同時委任1至3名非官守成員;資審會根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審查意見書就候選人資格作出決定,不得提起訴訟,以免引起任何不必要的疑問;選委會委員可以不同身分在多於一份提名書簽署為提名人等。

香港特區立法會第一大政團——民主建港協進聯盟(民建聯)主席李慧琼關注票站主任將獲賦權為有需要的選民設立關愛隊。她說,2019年區議會選舉亂象記憶猶新,選舉當日有人重複排隊以阻止長者投票,設置關愛隊不僅是香港社會敬老護老文化的體現,更是汲取經驗,維護公平、公正選舉的好建議。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關注修訂終止選舉程序的要求。根據有關修訂,如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在提名期結束後至選舉投票日之前逝世或喪失獲提名的資格,選舉程序將不會終止。葉劉淑儀對此表示支持,參與選舉需要投入大量資源和心血,如果終止選舉對於其他候選人有失公允。

下午3時40分,在各項修正案獲得通過之後,條例草案隨即進入三讀程序。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曾國衛動議條例草案予以三讀並通過。

經過兩天合共約13個小時的會議,下午4時許,特區立法會最後以40票贊成、2票反對,三讀通過條例草案。

會議結束後,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見傳媒時表示,這是香港重要的歷史時刻,也是行政和立法機關互相制衡、互相配合、良性互動下的成果。條例草案通過後將為香港政制帶來重大發展。

當日在立法會大樓外,多批香港市民及團體成員手持“全力支持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橫幅以表支持。

這些市民對條例草案順利通過感到興奮,認為能確保管治權掌握在愛國者手中,將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管治架構之外,才能避免香港再度陷入政治亂局,保護廣大市民利益,維護香港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