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理順不再出現資深副校薪俸高於校長

非高教校長副校及主任不設超時補水

2023-02-25

【本報訊】現時,公立小學及幼稚園學校校長及副校長的薪俸計算,是以教師職程的薪俸,再加附加報酬;若副校長是較資深教師,薪俸將會高於校長。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新法生效後,上述情況不再出現。

行政會完成討論《非高等公立教育及青年範疇特定職務的基本規定》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鑑於現行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校長、副校長,以及教育活動中心、青年活動中心主任的報酬由不同法規所規範,部分已沿用三十年,有必要進行整合,明確人員適用的工作時間,以確保公立學校或中心的日常運作及處理突發公務。為此,特區政府制定本法案。

經綜合考慮相關職務的複雜性、公共行政主管人員和學校教師的報酬水平,法案調整小學及幼稚園學校校長及副校長的薪俸,而中學學校校長及副校長的薪俸,以及各中心主任的附加報酬則維持不變。

法案也明確人員的工作時間,學校校長、副校長及各中心主任的職務為協調及管理相關的學校、教育活動中心和青年活動中心,人員在收取相應的薪俸或附加報酬後,不得因超時工作而收取任何補償。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龔志明回應傳媒時指出,法案建案,公立小學及幼稚園學校校長及副校長的薪俸分別是七百四十點及七百一十五點。現時不是如此計算,是以教師職程的薪俸,再加附加報酬;附加報酬是學生達到特定人數,校長加一百點,副校長加八十點,如此類推。

龔志明指出,按照現時的計算,假若副校長是較資深教師,其薪俸便會高於校長;經立法理順後,將不會出現上述情況。新法律獲得通過及實施後,相關總開支與之前相約,每個月相差不超過二萬元。他估計,新的薪俸計算方法可在今年九月一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