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委廿九名公務員深合區任職

原職報酬外再加特別補助

2023-03-30

【本報訊】名為《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的法律在二月獲得立法會通過,並在本月十四日生效。行政長官賀一誠隨即在本月二十八日委任二十九名公務人員前往橫琴深合區,擔任「報酬」相等於澳門政府的司長辦公室主任、局長、副局長等職務,他們的每月報酬等由原部門承擔。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登第4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https://reurl.cc/gZnglV),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二十九名公務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下稱執委會)或其工作機構擔任職務,自今年四月一日起,為期兩年。

上述人員的的每月報酬相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官職或原職位的「報酬」及「特別補助」之總和。

上述的每月報酬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官職或原職位的報酬中屬薪俸的部分而計算的、繼續為醫療福利、退休金及撫卹金制度、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部門本身設有的退休保障制度或其受約束的社會保障制度作出扣除的僱主實體負擔,由原部門承擔。

今次委任的最高職務為執委會副主任(兩人),「報酬」相等於澳門特區政府的司長辦公室主任:蘇崑(原部門是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吳子健(原部門是法務局),他們可獲公職薪俸點三百點的「特別補助」。

四人獲委任為局長,「報酬」相等於澳門特區政府的局長,可獲公職薪俸點二百五十點的「特別補助」:曹晉鋒(原部門是澳門基金會)出任行政事務局局長;鍾頴儀(原部門是法務局)出任法律事務局局長;李子蔚(原部門是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出任經濟發展局局長;張國基(原部門是政府總部事務局)出任城市規劃和建設局局長。

還有,七人獲委任為副局長,六人獲委為處長(「報酬」相等於澳門特區政府的廳長),六人獲委為副處長(「報酬」相等於澳門特區政府的的廳長處長),四人獲委為行政專員,全部可獲「特別補助」。其中一人是很多市民非常熟識的前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他將由市政署前往橫琴出任城市規劃和建設局副局長。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一貫方式,某人獲委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副局長或局長,《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批示內,均會列明獲委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然而,今次獲委前往橫琴出任「局長」、「副局長」,《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沒有刊出他們的學歷及專業簡歷。